12月15日晚间,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格力电器,000651)发布公告,格力集团于12月13日收到珠海市国资委下达的批复,珠海市人民政府和珠海市国资委已批复同意格力集团与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协议转让格力电器15%股份的交易事项。
根据格力电器披露,该公司控股股东格力集团于2019年12月13日收到珠海市国资委下达的《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5%股份暨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批复》(珠府批[2019]131号)、《关于同意格力集团协议转让所持格力电器15%股份暨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批复》(珠国资[2019]479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和珠海市国资委已批复同意格力集团与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协议转让格力电器15%股份的交易事项。
接下来就是股份履行过户手续及剩余股份转让款,至此,格力集团转让所持15%股份事宜宣告修成正果,格力集团仍持有格力电器3.22%股份。
受让方为珠海明骏,受让股份的总价款416.62亿元,而珠海明骏相关各方不谋求格力电器的控制权,且受让股份锁定期36个月。